饶平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从“有名”“有实”走向“有效”
8月13日,饶平县委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回顾全县推进河长(湖长)制工作情况,对河长(湖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会议强调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河长(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走向“有效”,为实现全县高质量加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饶平县委书记、县级总河长林文锋指出,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化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的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河湖管护治理,把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持续改善水环境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落深落细落实。 林文锋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饶平县基本形成“党政领导、河长主导、流域统筹、部门联动、系统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河湖管护治理向纵深发展,水环境持续改善提升,河长(湖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全县河湖管护治理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1+5+2”工作部署,以“六大工程”为抓手,把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工作,建设万里碧道,改善生态水环境作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加快发展的着力点,突出抓好水环境整治、河湖水系监管和万里碧道建设,扎实工作,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各级河长(湖长)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主动作为,做到有工作必有措施、有行动必见效果,切实解决河长(湖长)制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林文锋强调,全面推进河长(湖长)制工作是一项惠及子孙、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河长(湖长)制落实,切实把河湖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级副总河长陈跃庆主持会议,要求各镇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全力治理河湖水系生态环境,让河湖焕发生态、文化新活力;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为抓手,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提高现代化治水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县河长制工作高质量开展;各级河长制领导小组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加强县、镇、村各级上下联动,强化责任、加大宣传,带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各级、各界同向发力、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 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镇总河长等参加会议。